旅游签转学签

旅游签转学签,通常是指持有旅游签证来到加拿大,然后使用境内程序从旅游者身份 (visitor) 直接转为学签身份 (Study Permit)。

这有别于通常大部分留学生人在中国,使用境外程序申请学生签证 (Student Visa),待入境加拿大的时候才在边境取得 Study Permit。也有别于人在加拿大,使用境外程序由美国领事馆批准获得学生签证 (Student Via),然后重新到加拿大机场海关领取 Study Permit。

旅游签转学签,使用比较多的是两类人群:

未成年的孩子,以及成年人(特指曾经出来工作的人士,例如陪读妈妈)。

(一)未成年的孩子

加拿大13个省,不同省份对于未成年的定义并不一样。

18周岁以下称为未成年人的省份:安省 (Ontario)、曼省 (Manitoba)、艾伯塔省 (Alberta)、爱德华王子岛省 (PEI)、魁省(Quebec)、萨省(Saskatchewan)。

19 周岁以下称为未成年人的省份:卑诗省(British Columbia)、新不伦瑞克省(New Brunswick)、紐芬蘭與拉布拉多省 (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)、西北地区(Northwest Territories)、新斯科舍省(Nova Scotia)、努纳武特地区(Nunavut)、育空地区 (Yukon)。

这些未成年的孩子如果以 visitor 身份已经在加拿大就读学前班、小学、中学,那么就可以从旅游签 (visitor) 使用境内程序转成学签 (Study Permit)。

而如果他们的父母都不在加拿大,即使是以 visitor 身份在加拿大,即使在没有取得 Study Permit 的情况下,也是可以合法读书的。

(二)成年人

成年人如果使用境外程序申请学签,某些案件在解释学习计划和资金来源上,会比较容易受质疑。因此就会先持有旅游签证来到加拿大,使用境内程序申请学签。程序如下:

1. 先被移民部核准的 DLI学校录取一个专业课程,这个专业课程会以一个特定的英文课程为前置课程。即是说,需要先读完这个英文前置课程,才有资格去读专业课程。我们通常称之为双录取。

2. 首先以 visitor 的身份读完这个英文前置课程,这个课程通常是在入境后 6 个月内完成的。然后去申请学签,学签批准下来,再去读专业课程。

使用这种境内程序的旅游签转学签为什么有人还是被拒签呢?

通常申请失败的原因是:

a) 前文所说的英文前置课程是单独存在的。前文所说的专业课程也是单独存在的。两个课程的录取彼此没有关系。或者我们再严格一点,专业课程的录取只是说要英文过关,没有说要完成某个特定的为这个专业课程而设置的前置课程。那么,这将不符合旅游签转学签的境内程序的条件,案件就会因为适用程序不当而拒签。

b) 学习目的不清晰。例如之前工作的性质和将要就读的专业毫不相关,也没有任何说明,这个就会容易被拒。

以上成年人转学签跟其本来的英文程度、年龄等都是毫不相关的。这个方法比较适合年龄大、英文接近 0 基础,或者有多次学签记录的申请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