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空难受害者家属开辟新的永久居民渠道

移民部(IRCC)为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302航班和乌克兰国际航空公司752航班的加拿大受害者家属创建了一个新的永久居留计划。

在加拿大的家庭成员将需要提供一份法定声明,每个家庭单位有两个扩展家庭成员的限制。

空难的受害者必须是加拿大公民、永久居民或已被批准永久居留的外国国民。

在埃埃塞俄比亚和乌克兰的空难中,分别有22名和85名受害者是加拿大人。

即使他们在加拿大境外,符合条件的直系亲属和大家庭成员现在可以申请。

针对加拿大境外家庭的公共政策从2022年8月3日开始生效,直到2023年8月2日。

资格标准

必须在加拿大境外才有申请资格,并且也是必须能进入加拿大的人。

必须提供一份完整的、由在加拿大的遗属签署的法定声明(IMM 0171)。家庭成员最多只能为两个主申请人签署法定声明。

如果在他们的申请中被宣布为非随行家庭成员,或者是他们的孩子,并且是在你父母成为永久居民之后出生的,也可以与根据临时公共政策获得永久居留权的人有关系。

符合条件的受害者亲属包括以下几种:

配偶或普通法伴侣,子女(任何年龄),父母,祖父母,孙子女,兄弟姐妹(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),姑姑或叔叔(其母亲或父亲的兄弟姐妹),侄子或侄女(其兄弟姐妹的孩子)

受害人的配偶或同居伴侣的合格亲属包括:

子女,父母,祖父母,孙子,兄弟姐妹(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),姑姑或叔叔(受害者父母的兄弟姐妹),侄子或侄女(受害者兄弟姐妹的孩子)

如果您的家庭成员符合成为加拿大永久居民的所有受理要求,您可以将他们包括在您的申请中。

即使您的家庭成员不打算来加拿大,您也必须在您的申请中申报他们。否则,你以后将不能担保他们。